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粤环办函〔2014〕131号
关于东莞市2014年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的批复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申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按规定格式自行印制2014年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3万份,编号从NO:00742001至NO:00772000。
二、请你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于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使用情况上报我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崔海亮 020-8753787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废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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