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4〕78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迎检工作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
环保部定于2014年7月8日至15日对我省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进行核查,现场核查重点为肇庆、韶关,其他地区进行抽查。现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协助做好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的函》(环办函〔2014〕76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抓紧落实:
一、高度重视上半年减排核查迎检工作。重点核查地区应组织环保、公安、建设、农业、统计等部门全力配合做好迎检各项工作,实事求是提供有关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做好减排核查核算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其他地区应做好重点项目抽查准备,配合做好重点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二、重点加强对重点减排项目的督查。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项目(特别是列入国家责任书2014年度减排项目)要提前摸查,对日常督查发现问题的项目要抓紧完成整改任务。抓紧按照国家对中控系统、监测体系建设运行的相关规范要求,完善中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完整、准确。
有关核查工作的具体事宜,我厅将及时通知各地环保部门。
附件:关于协助做好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的函(环办函〔2014〕767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昌龙 020-855163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关于协助做好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