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广东省龙川县龙潭水电站、广东省龙川县稔坑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厅定于2014年7月9日在河源市对广东省龙川县龙潭水电站建设项目、广东省龙川县稔坑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请你单位届时派员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地点:龙川县黎咀镇龙潭村龙潭水电站,以及龙川县黄石镇黄榜自然村稔坑水电站。
二、检查安排:各代表请于7月8日(星期二)下午6:00前报到,7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在龙川县老隆镇洋溪桥小区龙川县育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门口集合,随后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进行集体讨论,形成现场检查意见。
三、参加会议单位及名额
单 位 |
名 额 |
备 注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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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环境保护局 |
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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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环境保护局 |
1-2人 |
请河源市环保局代通知 |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
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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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
各1人 |
请龙川县育茗实业有限公司代通知 |
龙川县育茗实业有限公司 |
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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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松树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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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一)龙川县育茗实业有限公司务必在7月7日之前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送给参检单位。
(二)请河源市环保局、龙川县环保局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做好提问准备,并提供项目施工及试运行期间日常监管情况的有关材料。
(三)请龙川县育茗实业有限公司做好介绍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准备,并通知项目验收监测及调查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施工期环境监理单位做好相应工作的汇报准备。
(四)请龙川县育茗实业有限公司协助做好验收检查及会议准备工作,告知有关单位详细交通路线及引导,预备投影仪、打印机等设备。
(五)参检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将参检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信息告知联系人。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