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4〕5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将佛山市顺德区顺能垃圾
发电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结果降级
为红牌企业的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顺能垃圾发电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对我省重点污染源2013年环境保护信用进行评价,并于2014年6月3日公布了信用评价结果(粤环函〔2014〕659号),其中,佛山市顺德区顺能垃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能垃圾发电公司”)被评为绿牌企业(环保诚信企业)。2014年6月,我厅多次收到反映顺能垃圾发电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群众举报,强烈要求将其2013年环保信用改评为红牌。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我厅核实有关情况并征求你公司(单位)意见,现决定将顺能垃圾发电公司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结果降级为红牌企业(环保严管企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