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4〕1048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示范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受理国家示范项目建设环评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生物质颗粒燃料示范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14〕28号)和《国家能源局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295号),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成立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生物质颗粒燃料示范项目广东省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厅向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环保部门印发《转发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粤发改能新函〔2014〕2569号),提出了示范项目的申请要求。你公司可按照环办〔2014〕28号和粤发改能新函〔2014〕2569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申报工作。
附件:关于实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生物质颗粒燃料示范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14〕28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9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关于实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生物质颗粒燃料示范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14〕2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