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召开火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技术评估
工作协调会的通知
广州市环保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及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要求,为完成我省环境空气改善目标,我厅拟开展对我省现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开展评估。现定于2014年9月29日下午2:30在厅413会议室召开评估工作方案讨论会,请你单位派相关负责人参加,参会人员名单请于9月28日下午16时前报送我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舒曼 87533639 139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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