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4〕1123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境内企业)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意见的函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请协助对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进行环保核查的函》收悉。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向我厅申请上市环境保护核查,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环办函〔2008〕373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环发〔2012〕118号)等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我省境内企业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现提出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查范围
根据你局《关于请协助对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进行环保核查的函》及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提交的的《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申请报告》(以下简称“《核查报告》”),确定本次上市环保补充核查范围: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简称“环胜电子”)1家企业,属于电子制造行业。
广东省内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建设项目。
二、核查时段
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共39个月。
三、核查情况
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厂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环旭电子园,主营业务为“电脑主板、笔记本电脑主板、手写板、读卡器、数码打印机、数码相框、汽车电子及其它相关电脑周边设备的电子设计制造、贴片和组装”,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无线网络通信卡560万片、计算机辅助应用系统65万组、电子计算机10万台、主机板及其它相关电脑周边设备408万片、数字摄像机6万台、新型打印装置15万台、电子测试仪器10万台、机顶盒5万台、汽车电子设备系统50万片、便携式微型计算机250片、新型电子元器件700万片、数据通信多媒体系统设备3000万片、通讯和工业控制产品3000万片、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数字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数字相机5000万片,该公司目前正常生产。
(一)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核查时段内,该公司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各项环评批复文件中的要求。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1、污染物排放情况。
该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表明,核查时段内其废气、生活污水、厂界噪声均排放达标。
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
核查时段内,该公司执行了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未对其下达总量减排任务。
3、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该公司生产厂区设置了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设置了标志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油抹布、废有机溶剂、废空桶、废空瓶、废锡膏瓶、废灯管及废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边角余料以及废次品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回收再处理;不可回收的废物及生活垃圾等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三)清洁生产实施情况。
根据《核查报告》,该公司未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该公司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2年12月通过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联合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
(四)环保处罚及突发环境事件。
根据深圳市人居委出具的环保守法情况的证明材料,核查时段内,该公司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未对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核查报告》,该公司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已通过了专家评审,并在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备案(备案编号:NS0048)。
(五)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该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和环保守法情况等环境信息,也将本次环保核查的报告进行了公开。
四、核查结论
综上,根据《核查报告》、现场检查以及深圳市人居委出具的环保守法情况等证明材料,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基本符合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的要求,我厅原则同意该公司通过上市环境保护核查。
根据核查情况,该公司应进一步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计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向社会披露环境信息。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9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