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4〕1237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博罗县正大五金工艺制品厂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修复意见的函
博罗县正大五金工艺制品厂有限公司:
你公司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修复申请函、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于2014年7月下旬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你公司打磨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吸附废水没有处理;A2车间生产时酸雾处理设施没有运行,根据《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厅不同意你公司环境保护信用修复,维持黄牌标识。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0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惠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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