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商〔2014〕82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整治方案》意见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11月17日前将意见返回我厅。
附件:1.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整治方案
2.《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整治方案》编制说明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献忠 020-85267640 1358058****)
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整治方案.doc
《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整治方案》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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