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4〕1494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修复意见的函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修复申请函、广州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依程序对你公司开展了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并将有关情况于 2014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和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根据《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我厅同意对你公司环境保护信用进行修复,撤销红牌标识,相应信用等级上调一级,调整为黄牌。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2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