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4〕11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
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台账建立目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指导各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台账建立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粤府办〔2014〕61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台账建立目录》,并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气象局等有关单位意见,现印发给你们,供你市(区)台账建立参考。各地在建立台账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相关上级部门反映。
附件: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台账建立目录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印发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台账建立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