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深圳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我厅拟组织深圳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请你单位派员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18~19日;
报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新生村红花岭上原天地采石场。
二、日程安排
(一)3月18日下午16:00报到。
(二)3月19日上午08:30组织现场检查,随后召开检查会议,讨论形成检查意见。
三、参检单位及名额
单 位 | 名 额 | 备 注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自定 | 请固废处派员参加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 4人 |
|
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1~2人 | 请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代通知 |
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 | 自定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2人 | 请建设单位代通知 |
项目环评、环保设计、环保施工、环境监测单位、环境监理单位 | 各1人 |
四、其他事项
(一)建设单位务必在3月18日之前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送给参检单位。
(二)请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做好提问准备,并提供项目施工期间、试运行以来的日常监管情况书面意见材料。
(三)请建设单位做好介绍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准备,并通知项目环评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境监测单位、环境监理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做好相应工作的汇报准备。
(四)请建设单位协助做好验收检查及会议准备工作,预备投影仪、打印机等设备。
(五)参检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将参检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信息告知联系人,以便安排会务。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亦群 1360239**** (省环保厅)
叶夙芳 1581381**** (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