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4〕143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市番禺区胜美达
旧水坑电子厂等4家企业环境保护
信用评价修复意见的函
广州市番禺区胜美达旧水坑电子厂、广州市花都区详发印染厂、广州市从化鳌头兴华电镀厂、江门市蓬江区荷塘志高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胜美达旧水坑电子厂、广州市花都区详发印染厂、广州市从化鳌头兴华电镀厂和江门市蓬江区荷塘志高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修复申请函、广州市、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于2014年11月下旬对你们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有关情况于 2014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b.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和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鉴于广州市番禺区胜美达旧水坑电子厂等4家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根据《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厅同意对广州市番禺区胜美达旧水坑电子厂等4家企业环境保护信用进行修复,撤销其黄(红)牌标识,相应信用等级分别上调一级。其中,解除广州市番禺区胜美达旧水坑电子厂、广州市花都区详发印染厂2家企业的黄牌标识,广州市从化鳌头兴华电镀厂、江门市蓬江区荷塘志高皮革制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调整为黄牌标识。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2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满运华 020-8753786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州市、江门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