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5〕390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156、1602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我厅对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1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和第1602号《关于加快农村垃圾污染治理的建议》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强规划,统筹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我省先后印发实施了《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1-2013)》、《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年)》,统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农村垃圾污染治理作为重点大力推进,2014-2017年农村环保行动计划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收运处理体系建设、鼓励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建立农村垃圾管理机制等,提出“全省各县(市、区)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农村村庄保洁覆盖面积达到5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达15%,6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目标。农村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环境改善。
二、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村垃圾治理
我省积极实施“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08年以来争取中央和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近6亿多元,支持378个“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村庄1100多个,受益人口约350万人,有力推动了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以及饮用水源保护等,部分区域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三、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深入开展国家级生态村镇、省级生态镇、市级生态示范村等一系列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推动农村环境垃圾处理等综合整治。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指标中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等指标都做了明确要求,通过生态示范创建,加强了农村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加大投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推动农村垃圾收运、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等机制的建立,建立村规民约,完善农村环境管理,促进农村地区环境质量改善。全省已创建了87个国家生态村镇,669个省级生态村镇以及多个市级生态示范村。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萍 8753208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