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5〕39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广东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132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财政厅:
我厅对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25号《关于大力扶持新丰江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加快建设的建议》的会办意见是: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新丰江水库的保护工作,近年来在水质等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了6000多万元重点支持新丰江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新丰江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
为加快推进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引导建立健全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了《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建〔2014〕650号),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财政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指导,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淑莺 8753786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广东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32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