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5〕412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广东省十二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496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我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96号《加快推进陆丰能源基地建设的建议》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原则支持陆丰能源基地有关项目建设。
二、能源项目建设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相关能源发展规划等。
三、能源项目建设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否可行以及对项目的具体环保要求,以环保部门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为准。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范 瑞 8551639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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