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5〕440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
会议代表第161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林业厅:
我厅对省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代表第161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如下:
桑浦山是潮汕第一名山,是汕头、潮州、揭阳的界山。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的粗放发展,森林乱砍乱伐、砂石开采过度,众多自然景观、历史遗址和文化遗产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并对榕江和韩江流域水环境安全构成了威胁。对此,我厅高度重视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发展中坚持生态优先和保护性开发与利用的原则,加大综合执法监管力度,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有关情况如下:
一、规划先行,严把项目审批关
桑浦山区域内榕江和韩江是潮汕地区的重要饮用水源,为保护好桑浦山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水质,三市出台了两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和管理制度,揭阳市出台《广东揭阳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4-2030年)》,省政府分别于1999年和2001年颁布了《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和《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2014年,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厅牵头重新修编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目前规划已经在征求各地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的《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求对桑浦山脉辖区内不符合规划、产业政策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实施区域限批。
二、联防联控,狠抓污染源监管
一直以来,各级环保部门紧密联系,加大三市违法排污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厅对流域污染源不定期开展督查,组织三市环保部门对流域内污染源开展交叉检查,定期通报情况。为保护好桑浦山区域生态环境,三市开展以清洁空气、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为民行动,切实抓好环保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法采石取土矿点和禽畜养殖场,对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各级环保部门和监察部门对环境工作不力的地方政府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在媒体上进行通报。此外,我厅还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察力度,查处矿产资源开发中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违法案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生态破坏问题,遏制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破坏等,纳入各地级市政府环境保护年度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三、加强综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保护桑浦山生态环境是汕头、揭阳和潮州三市共同责任,涉及各级和环保、水利、建设、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职责,必须完善跨界生态环境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建立健全汕潮揭流域环保合作平台,健全流域环境监察协作、部门联合执法、边界联动执法和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定期协调会商、信息互通共享、水质联合监测等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处理制度,妥善处理跨界水污染纠纷和环境突发事件。我厅将通过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责任追究体系,推动三市设立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三市、相关县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
我厅将积极配合三地市政府,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地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查处环保违法企业及排污行为。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伟东 020-8551347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