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5〕480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创建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的函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报来创建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创建的管理办法》以及专家现场论证意见,我厅意见如下:
一、同意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开展广东省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创建工作。
二、请园区结合实际情况,落实《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广东省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创建技术报告》提出的措施,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创建的管理办法》的要求及专家论证意见,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严格项目准入,降低环境风险,强化升级措施,确保绿色升级目标实现。
三、园区完成创建任务,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后,向我厅提交申请验收函及相关技术文档等材料。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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