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5〕54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全国政协十二届
三次会议第459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水利厅:
我厅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59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东江水质保护工作,将其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力保障东江水质安全。我厅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部署,将东江水质保护工作作为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大东江源头保护力度,严格控制东江三大水库的土地开发利用;省政府批准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并划定了东江流域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为东江流域水环境分类管理提供依据。二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关于东江水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控制东江流域项目建设。连续多年对淡水河、石马河流域实施限批。加大执法力度,定期组织流域各市开展交叉执法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高压打击非法养殖业。三是不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我省目前在东江流域共设有144个水质监测断面(其中省控水环境质量断面、污染源监控断面和跨省界河流断面分别为28个、18个和2个),共监测56条河流和29个湖库,东江干流和绝大部分支流的水质得到监控。进一步加强流域各级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突发性事故应急监测体系,编制了《广东省东江水质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污染事故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四是狠抓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坚持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力度不松懈,省政府先后批准实施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方案,我厅分解细化年度任务目标,加强督办指导。深莞惠三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淡水河、石马河水质持续改善,有效减轻了对东江的污染负荷。河源市大力推进新丰江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惠州强化博罗片面源和工业污染整治。五是加速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圳、东莞所有镇(街),广州、惠州所有中心镇,河源、韶关所有县城,新丰江水库库区6个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截至2014年底,东江流域共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42座、日处理能力924.8万吨,占全省污水处理能力41%。六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2013年,在我厅和省财政厅的协调指导下,河源龙川、连平、和平等3县获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资金补助约2.55亿元。河源市认真组织新丰江水库申报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经过激烈竞争,新丰江水库成功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15个湖库之一,获得国家约6亿元的资金支持。2014年,东江流域被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水利部纳入国土江河综合整治首批两大试点之一,并获得约7.4亿元中央财政资金对我省的资金支持。七是加强与香港沟通。每年召开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东江水质保护专题小组,通报东江水质保护工作情况;省政府向香港提交东岸断面水质统计资料;并建立东江水质事故通报机制。
经过东江流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东江流域水质总体优良,东江干流水质优,主要支流水质优良。2008年至今,根据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广东粤港供水公司监测数据,供港水各项指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符合供港协议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每天对输港水质进行监测,至今没有反映水质异常的报告。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5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钟伟青 8753775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