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5〕54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广东省政协十一届
三次会议第2015054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财政厅:
我厅对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150549号提案《关于广东率先建立主体功能区之间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的会办意见是:
一、该提案建议有针对性,提供很好的思路,对下一步推进我省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提供很好的借鉴作用。
二、近年来,我省在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是加快建章立制,健全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印发实施了《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配合省发改委确定了我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和交易基价;配合省财政部门印发《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交易出让金征收使用的管理办法》;组织制订了排污指标分配技术指南和电子竞价操作细则等。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逐步完善排污权交易工作机制。建立了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联动协调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产权交易集团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省环境保护厅和省财厅作为召集人。三是认真分析排污权交易空间,积极筹备后续交易事项。认真研究我省“十二五”以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形势,分析测算排污权交易空间。2014年10月份,采用政府定向出让的形式,完成了我省第二批排污权交易签约。出让标的物为二氧化硫,总交易量为12922.6吨,总交易金额约2067万元。与此同时,着手筹备开展电子竞价方式的交易。
三、下一步,我厅将以新环保法实施为有利契机,以排污权交易为基础,分步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为全省试点积累经验。同时,逐步推进生态产品交易等研究工作,不断推动我省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5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淑莺 8753786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