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粤环违改字〔2015〕5号
广东赢家汽车拆解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682000234740
组织机构代码:56459195-0
法定代表人:伍艳红
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J1-1地块(博爱路10号)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依据
我厅和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于2015年3月10日到你公司废旧机动车拆解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粤环审﹝2012﹞114号文批复你公司废旧机动车拆解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明确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厅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该项目未经我厅验收即投入正式生产。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现场检查笔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等为证。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厅决定:
责令你公司废旧机动车拆解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立即停止生产。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环境保护部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11日
抄送:佛山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