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5〕583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15043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经研究,我厅对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150431号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我厅于2013年8月向粤东西北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下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3〕60号),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水平,促进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和协调发展。通知中提出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为“集约发展,集中治污。”按照“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理念,推进工业入园进区,严格项目环保准入,推动园区环保设施先行建设,强化污染集中治理。支持工业园区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集中供水、供热、供气,实行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集中收集处理,实现环保设施先行和污染集中治理,鼓励园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运营管理。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大力支持环境友好型和集约型生态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和省级“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意见中还提出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对粤东西北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治理重点工程、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和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的支持力度,提高东西北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2014年3月,我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阳江打造中国高端不锈钢产业基地意见的函》(粤环商〔2014〕149号),在基地设立符合《关于开展各类开发区清理整改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2〕4035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各类开发区清理整改前期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区域〔2013〕66号)等的相关要求的大前提下,原则支持阳江打造中国高端不锈钢产业基地。建议以阳江中国高端不锈钢产业基地的建设为范本,对我省不锈钢生产主要集中区域内的企业进行整合管理,全面提升不锈钢产业的升级转型及环保管理。
二、我省不锈钢行业发展迅速,产业集群效应初步显现,但其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因目前广东不锈钢企业中,绝大多数仍处于家庭式、手工作坊式生产状态,普遍存在环保审批手续不全、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厅已收到多宗关于不锈钢企业环境污染投诉,查处了多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针对目前大部分不锈钢企业存在环保审批手续不全等违法行为,我厅及各地级市环保管理部门将对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依法进行清查处理。同时,各地级市环保管理部门将指导各企业对存在的环保管理问题作指导整改工作。经整改后,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环境规划要求,并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企业,将予以办理备案手续,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环评审批的法定程序中并无“环评初审”这一环节,因此,我们无法赋予省不锈钢材料与制品协会环评初审职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5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杜华明 8750610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