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5〕69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陈建宗来信投诉案件处理情况的函
广东省信访局:
转来《关于转送陈建宗来信的函》(粤信案〔2015〕X012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环境监察局会同惠州市、博罗县环保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于5月13日至15日对陈建宗来信中提到的10余家“无牌无证电镀、线路板违法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处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无环保手续的非法线路板厂查处情况
针对来信中提到的企业名单,联合检查组检查发现,惠州市灿豪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宝瑞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佰斯特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博罗县园洲镇以浩电子厂(信访件中反映的桂达线路板厂)、惠州市久晶电子有限公司(信访件中反映的文晶线路板厂)等5家为无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的小型线路板厂。现场检查时,上述5家企业均无生产。除因无法联系到企业负责人而未对博罗县园洲镇以浩电子厂进行立案外,博罗县环保局已现场对其余4家非法线路板企业进行立案。据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相关报告,惠州市久晶电子有限公司现已完全搬迁,其余4家非法线路板企业已拆除涉水污染的生产设备并停产整治,待完善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后才可恢复生产。
二、有环保手续线路板厂查处情况
联合检查组对博罗县永耀电子五金厂、博罗县运锋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众信天成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企业检查发现,博罗县永耀电子五金厂存在的粉尘收集不完全、惠州市众信天成电子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废气处理设施。对上述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博罗县环保局已予以立案。同时,博罗县环保局已责令相关企业对存在的相关环保问立即进行整改。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已于2015年5月25日对博罗县环保局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书》(惠市环函2015〔409〕),责成博罗县环保局:立即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立案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将违法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跟踪复查,防止企业死灰复燃再次污染环境;举一反三,加强管理辖区的日常巡查,对类似非法生产企业依法严厉打击,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目前,博罗县环境保护局正按法定程序对检查中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处罚。我厅将继续关注惠州市、博罗县环保部门对此投诉案件的后续处理情况。
由于陈建宗未留下具体的联系方式,我厅无法回复投诉人。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州市博罗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