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接收站及码头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同意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接收站及码头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公众可登录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www.gdep.gov.cn)查阅项目有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登报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20-85513795 传真:020-8753783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便民窗口(邮编510630)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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