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5〕1088号
环境监察通知书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2015年8月17日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2015年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茂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厂(茂名永诚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焚烧炉二噁英类污染物超标0.2倍(详见附件)。
现责成你局对茂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依法查处,并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消除污染环境隐患。有关调查及处理情况于2015年10月30日前书面报我厅。
附件:《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粤环境监测 LB 字〔2015〕第22号之20-1a)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9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晓晖 020-85266230 传真020-8753783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粤环境监测 LB 字〔2015〕第22号之20-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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