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5〕1317号
关于广州市2016年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的函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申请2016年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的请示》(穗环报〔2015〕21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自印2016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从NO:00992001至NO:01062000,共七万份。
二、请你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于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使用情况上报我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崔海亮 8753787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