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5〕5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
汕头、揭阳市人民政府,潮阳区、潮南区、普宁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年)的批复》(粤府函〔2015〕140号),现将《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年)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办,汕头、揭阳市环境保护局,潮阳区、潮南区、普宁市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印发
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 年).pdf
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 年)(附 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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