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粤环办〔2016〕17号
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
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规划环评管理相关工作。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3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