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6〕151号
关于对广州市环保局调整区域声环境和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意见的函
广州市环保局: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广州市区域声环境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的请示》(穗环报〔2016〕28号)收悉。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市区域声环境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调整方案,请抓紧落实相关监测工作。监测数据按相关规定管理并报送,区域声环境状况和道路交通噪声情况应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2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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