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6〕273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广东省十二届人大
四次会议第145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我厅对《关于重视支持广海湾港区广海湾作业区立项建设的建议》(第1455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经向江门市环保局了解,建设单位尚未向环保部门报批江门港广海湾港区广海湾作业区防波堤、进港航道工程及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我厅将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强化环评审批工作,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在接到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报送的资料完备、符合审批要求的环评文件后,第一时间开展技术审查审批,支持项目加快前期工作。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3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汤改风 020-875164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综合五处。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5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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