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6〕29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施《锌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有关单位:
广东省地方环境标准《锌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DB 44/T 1823-2016)已由省质监局批准发布(见附件),并定于2016年6月7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附件:1.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2.《锌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发布稿)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3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广东省地方标准发布公告.pdf
附件2-《锌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发布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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