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6〕104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规范》等三项技术规范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粤府〔2014〕6号),进一步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规范》、《广东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数据上报技术规范》、《广东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评估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环境保护厅。
附件:1.《广东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规范》
2.《广东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数据上报技术规范》
3.《广东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评估技术规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献忠 8526764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一:广东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规范.doc
附件二:广东省泄漏检测与维修(LDAR)数据上报技术规范.doc
附件三:广东省泄漏检测与维修(LDAR)项目评估技术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