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6〕1319号
关于广州市2017年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的函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申请2017年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的请示》(穗环报〔2016〕24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自印2017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从NO:01112001至NO:01182000,共七万份。
二、请你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于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使用情况上报我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1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崔海亮 8753787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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