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督查的通知
广州、佛山市政府:
为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和瑞生副省长指示精神,近期由我厅组成督查组对广州和佛山两市防范应对污染天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压实地方政府和企业责任,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一、督查人员安排
(一)督查一组(广州市)
组 长:李亚男
成 员:罗晓冬、许技科、翟宇虹(联系人:罗晓冬)
(二)督查二组(佛山市)
组 长:王彦刚
成 员:曾志宏、王顺强(联系人:曾志宏)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月22、23日
三、督查方式及内容
本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将重点督查以下方面:
(一)检查地方政府对本市2017年1月5日至6日污染物浓度升高原因的分析情况和近期采取的对策措施,以及在应对污染天气方面的长远打算;
(二)检查地方政府、企业应对污染天气机制建设和应急预案、强化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监管及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对石化、钢铁、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治理情况;对三炉(大灶、锅炉、窑炉)排放污染物的分析和治理对策;对石化、家具、印刷、制鞋、汽车表面涂装、集装箱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情况和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的治理情况等;
(四)临近春节,重点检查限制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的措施,抽查城市建成区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及运转情况等。
四、相关要求
1、各督查组安排人员将督查情况及时汇总,并形成专题报告报省政府;
2、各督查组人员要严格履行督查职责,按时按要求开展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取得切实成效;
3、春节临近,督察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确保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 许技科 87532485)
抄送:广州、佛山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