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7〕79号
拱北海关:
你关《关于商请处理知识产权罚没侵权物品的函》(拱财函〔2016〕740号)收悉。经研究,我厅意见如下:
你关查获的这批废物属于知识产权侵权物品,应按照《拟销毁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分类处理指南》(环保部公告2014年第18号)的要求,优先以回收原材料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回收原材料的,应采取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销毁处理。从来函所列物品清单来看,综合利用价值不高,为防止收缴的侵权物品再次流入市场,建议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就近销毁处理。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这批废物处理处置过程由当地环保部门会同海关共同监督管理。请你关与地方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批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辜剑波 020-8977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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