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粤环办函〔2017〕63号
关于转发《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转发给你们,请在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参照执行,增强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017年3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