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7〕1109号
关于临时调整王耿彬等5名环境保护监察执法人员执法区域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17〕737号)的要求,我厅组织有关地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对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江门、肇庆、清远、云浮等9市驻点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并可根据环境质量状况调整督查范围。根据《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23号)第十四条:下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受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派开展异地环境监察执法活动的,不受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规定的区域范围限制。因此,对王耿彬等5名第三批驻点督查人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的“使用区域”中列明的地域临时调整为“广东省”,调整时间为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
特此通知。
附件:临时调整环保部《环境监察执法证》使用区域的“广东省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驻点督查人员名单(第三批)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26日
附件
临时调整环保部《环境监察执法证》使用区域的
“广东省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
督查”驻点督查人员名单(第三批)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使用区域 |
证号 |
执法区域 调整时间 |
1 |
王耿彬 |
男 |
深圳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 |
全省 |
441663 |
2017年8月 至2018年2月 |
2 |
杨毅 |
男 |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全省 |
443373 |
2017年8月 至2018年2月 |
3 |
卓蔼胜 |
男 |
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 |
全省 |
443341 |
2017年8月 至2018年2月 |
4 |
李剑锋 |
男 |
梅州市五华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 |
全省 |
442758 |
2017年8月 至2018年2月 |
5 |
郑新元 |
男 |
普宁市环境保护局 |
全省 |
441715 |
2017年8月 至2018年2月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