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7〕1614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有关事宜的复函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地铁集团关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试运营前环保验收文件有关事宜的函》(穗铁建办〔2017〕83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行政许可,改为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同时删除了“试生产”、“试运行”相关规定。
二、你公司应根据新《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0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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