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7〕1792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山市恒广源吸水材料
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信用修复退出黑名单意见的函
中山市恒广源吸水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山市恒广源吸水材料有限公司环境信用修复退出黑名单的申请报告》和《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市恒广源吸水材料有限公司环境信用修复退出黑名单的初审意见》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的通知》(粤环函〔2015〕92号)有关规定和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你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完善了环保手续,符合有关环境管理要求,我厅同意对你公司环境保护信用进行修复,退出“黑名单”。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民众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