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7〕1703号
关于对河源市环保局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意见的函
河源市环保局:
《关于河源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的请示》(河环〔2017〕170号)收悉。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市区域、城市道路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方案,请抓紧落实相关监测工作,监测数据按规定管理。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1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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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意见的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7〕1703号
关于对河源市环保局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意见的函
河源市环保局:
《关于河源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的请示》(河环〔2017〕170号)收悉。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市区域、城市道路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方案,请抓紧落实相关监测工作,监测数据按规定管理。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1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环境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