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7〕8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有关要求,我厅牵头对各地级以上市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经与国家对我省各专项考核充分衔接,形成2016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总体来看,2016年,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扎实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努力推动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共赢,实现了“十三五”环保工作的良好开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
珠海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中山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
二、考核结果为良好的市
广州市、深圳市、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汕尾市、东莞市、江门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云浮市。
三、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市
揭阳市。
专此通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府办公厅,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人居环境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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