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7〕186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请对《广东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进行审查的函
省法制办: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经征求21个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24个省有关部门以及公众意见,并经我厅厅务会审议后,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报审稿),拟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和《关于规范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府法〔2005〕34号)要求,现报送你办审查。
附件:1.广东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报审稿)
2.广东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报审稿)起草说明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18日
(联系人:贺枫,联系电话:87535843,传真8753535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报审稿).doc
广东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报审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