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粤环办函〔2017〕225号
关于临时调整杨毅等执法人员执法区域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17〕737号)的要求,我厅组织有关地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对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江门、肇庆、清远、云浮等9市驻点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并可根据环境质量状况调整督查范围。根据《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23号)第十四条:下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受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派开展异地环境监察执法活动的,不受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规定的区域范围限制。因此,对杨毅等5名第四批驻点督查人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的“使用区域”中列明的地域临时调整为“广东省”,调整时间为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
特此通知。
附件:临时调整环保部《环境监察执法证》使用区域的“广东省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驻点督查人员名单(第四批)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附件
临时调整环保部《环境监察执法证》使用区域的“广东省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驻点督查人员名单(第四批)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使用 区域 |
证号 |
执法区域调整时间 |
1 |
杨毅 |
男 |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全省 |
443373 |
2017年7月 至2018年2月 |
2 |
曲建平 |
男 |
深圳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 |
全省 |
441641 |
2017年7月 至2018年2月 |
3 |
林小榕 |
女 |
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全省 |
443327 |
2017年7月 至2018年2月 |
4 |
吴佩瑜 |
女 |
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 |
全省 |
441660 |
2017年7月 至2018年2月 |
5 |
梁育毅 |
男 |
深圳市坪山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全省 |
440367 |
2017年7月 至2018年2月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