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322号
关于报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函
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8〕847号)文件要求,我厅结合“十三五”期间建设单位内部充电桩安排实际,现将我厅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厅办公大楼室外含0个车位、室内78个停车位。但目前大楼停车场停放单位公车与工作人员个人车辆日常已超200辆。
二、目前单位内部及个人都未拥有电动车,且由于厅办公大楼目前的停车位现状,已无可提供用于建设充电桩的车位,致使厅办公大楼并未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及规划情况(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3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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