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460号(A)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07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陈少生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要求支持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练江是粤东地区第三大河流和重要的母亲河之一,练江的水污染问题由来已久,水生态环境极度恶劣,是我省污染最重的河流之一。纺织印染企业污水直排是造成练江水体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为彻底改善练江水生态环境,近年来,省及流域各市做了大量工作,省政府印发实施了《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年)》,对建设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的建设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汕头市、揭阳市政府也和省政府分别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到2020年底,青洋山桥断面和海门湾桥闸断面水质达Ⅴ类标准,水体恢复农业用水和景观用水功能。
为确保上述目标如期实现,我厅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强化工作督促指导。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和督察督办频次,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11年以来,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共13.8亿元补助练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其中补助普宁市4.6亿元,包括支持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三是帮助协调解决用地问题。到2017年底,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完成迁坟7400多穴,拆除宫庙2座、百姓公妈坟墓3座,地埕石篱2万平方米,起步区293亩征地拆迁工作基本完成,通用厂房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并着手开展分配建设,供水供电供热全面推进实施。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同时建议省财政厅和经信委等部门加大对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的支持。
专此函达。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淑莺 020-8753786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