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537号(A)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60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水利厅:
我们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60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珠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精神,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统领,加快推进新一轮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加快推动《水十条》年度重点工作。我厅切实履行《水十条》总牵头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分解下达年度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定期会商、水环境状况分析研判、考核断面水质通报预警、现场督查督办、评估考核、信息公开等机制,督促指导各地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全省各市实施“系统治污,挂图作战”,采取清单式管理对重点流域水质、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整治工程项目进度等情况汇编成图并动态更新,基本形成了以“挂图作战”推进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实施的精细化管理模式。2017年,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和劣Ⅴ类断面比例分别为81.7%和8.5%,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99个省级或以上工业集聚区中98个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
二是积极配合“河长制”贯彻落实工作。水污染防治是落实“河长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厅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促落实,将落实“河长制”与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协调推进,切实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
三是强化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为满足我省水环境管理需要,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跨界(省界、市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厅印发实施《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产业转移园影响水域水质监测方案〉的通知》等方案,在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主要节点设置166个考核监测断面、9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断面涵盖了重要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的干流、较大支流、跨市县交界处、产业转移园周边水体等,全面监控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情况。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推进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专此函达。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范彦溥,875084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