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517号(A)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9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蒋伟楷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坚持制造业立省加快发展我省先进制造业”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收严重点行业、重点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构建绿色标准体系。围绕节能减排、大气、水、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要求,2017年,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发布实施《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989-2017)、《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050-2017)、《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051-2017),进一步收严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完成《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茅洲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小东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文本编制,并通过省质监局组织的审定。一系列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倒逼制造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动构建绿色生产指标体系。
二、以绿色升级园区创建为抓手,推动园区绿色发展示范建设。积极指导并推动我省园区开展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提升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目前,全省已经有7个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通过验收,另有2个园区通过创建论证,为重污染园区转型升级提供了示范样板。
三、积极开展“送技术服务进企业”系列活动,服务制造业污染减排。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在做好监管的同时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企业做好环保技术升级, 2017年8月起至今,我厅分别在佛山、中山、惠州举办了陶瓷行业、家具制造、涂料生产行业及电镀行业污染治理宣讲会,邀请了行业专家、环保专家及省环保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为企业集中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及执法监管要求,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经验,并编制了资料汇编。三期宣讲会共有来自地方环保部门及700多家企业的近1000名代表参加,为我省制造业推进污染防治、促进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获得企业普遍好评。
四、健全绿色政策体系,完善环境服务市场机制。一是深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会同广东保监局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重点推进重污染行业、涉重金属企业等行业企业投保。二是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协调指导佛山、东莞等地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2017年4月1日起,佛山市全面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三是大力推动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的建设,重点发展环境金融与贸易、环境技术服务、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等三大主导领域,为先进制造业环境治理市场需求做好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 扬 020-875317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