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53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40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我们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40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自2005 年我省实施产业转移重大战略以来,我厅高度重视产业园环境保护环保工作,以园区规划环评和环保专项考核为主要抓手,推动产业园及区域的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17年底,我省53 个产业园全部开展了规划环评工作,其中46 个已完成整园规划环评。通过开展规划环评,对各产业园建设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保障了产业园规划的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要素的合理性以及环境目标的可达性,环评制度源头预防的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二、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基本实现集中处理。截至2017年底,53 个产业园中,48 个整园和4 个产业园的部分片区已建配套或有依托的污水处理厂,1 个产业园的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通过集中治污的模式,产业园废水排放总体上控制较好。
三、加大产业园清洁生产力度,推动园区绿色发展。印发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创建的管理办法》(粤环〔2013〕84号),要求申报创建省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的应已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工作,制订工业园区清洁生产推进计划,园区内已建成投产的80%以上的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实施《广东省电镀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粤环〔2013〕84号),率先对园区清洁生产开展探索,强化对专业园区清洁生产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指导。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配合省经信委做好对专业转移园区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监管和指导,进一步引导规范企业更新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资源,推进产业园环境管理和产业升级,实现园区绿色发展的目标。
专此函达。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扬,875317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