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561号(A)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45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水利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庞亚轩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解决小东江流域吴川市浅水镇群众饮水问题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小东江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小东江流域列为全省“四河”重点整治河流之一。2012年以来,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共3.5亿元用于小东江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从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小东江环境整治资金4500万元,补助小东江流域湛江、茂名两市,由地市安排用于流域周边有关市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因此,建议由地市在省补助的资金中统筹考虑安排吴川市浅水镇饮用水源地的保护。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加强小东江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流域周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
专此函达。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淑莺 020-8753786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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