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627号(A)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12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发展改革委:
我们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12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关于探索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的试验区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我省绿色发展水平,2016年9月,省政府与环境保护部签订了《共建珠江三角洲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在《合作协议》框架下,我厅牵头制定了《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实施方案》已经报省政府审议,待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后,我厅将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动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与此同时,按照《合作协议》关于推进珠三角城市群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有关要求,我省积极探索珠三角城市群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模式,统筹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17年珠海、惠州、深圳盐田区被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珠三角其他城市也在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要求,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二、关于因地制宜推进精准治污
为强化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分区控制,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控制。在优化开发区坚持环境优先,实施更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推进污染整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在重点开发区坚持发展中保护,优化区域资源环境配置,引导产业集约发展,全力推进综合防控,保持环境质量稳定。在生态发展区坚持保护中发展,着力推进生态保育,增强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构筑生态屏障。在禁止开发区坚持强制性保护,加强养护建设,依法严格监管,实现污染物“零排放”,确保区域生态安全。接下来,我们将根据我省不同地区生态环境系统特征、环境功能定位及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完善差异化的环境治理体系,实施精准化治污。
三、关于借助大数据等实施精准监测、精准治理
我厅积极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平台推进我省污染治理工作。一是构建先进的空气和水环境监测网络。建成了覆盖330个站点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通过先进的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及时准确地监测、传输并发布环境空气实时监测数据;全省9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全面联网,实时监控我省重要水体的水质状况。二是实施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挂图作战”。采取清单式管理将重点流域水质、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进度等情况汇编成图,组织开展“挂图作战”系统平台开发建设,基本形成以“挂图作战”推进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实施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在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运用,强化大数据技术在环保领域信息处理和综合决策辅助能力,实现水、气、土壤、污染源等各类专题的深度挖掘分析,构建 “智慧环保”体系。
四、关于加强危化废品治理
我厅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等违法犯罪行动的打击力度,定期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从源头加强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危化废品的治理和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五、关于建立协同治理体系
为推进大气和水污染系统治理,我省先后建立了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和珠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统筹推进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省环境保护厅先后建立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厅际会商制度,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分析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变化和原因,推动珠三角地区PM2.5浓度在全国重点区域率先达标,全省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和珠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大气和水污染系统治理,切实改善全省环境质量。
专此函达。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关绣娟 8753838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府办公厅。